广东话里常用“搞搞震,无帮衬”形容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但在网络上,有一群人“搞”出了新名堂。
所谓“搞”,即指通过各种网络平台组织网友开展活动的发起者、策划人。最初只是友情客串,慢慢地变成一种职业。
他们在网络调查中获得的认同率相当高,他们自己也对职业前景颇为乐观。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搞手”、专家以及律师,看看这个“玩出来”的职业到底有多大的发展空间。
组织网友参加登山、泡吧等活动,AA制预交活动费,除去场地、酒水等日常开支,费用常有节余,组织人就将其作为收入。此外,相关活动网站会给组织者广告费用,而场地提供方也会给予一定的提成。
这样的组织者其实就是“搞手”。他们不用坐班,泡在网上,人缘极好,周末或平时组织几场活动,自己和大家一起吃喝玩乐,还有钱赚。这一新兴职业正在广深等地悄然兴起。
“搞手”起初多因爱玩
李莉去年刚从华东师大毕业,现在是福田某中学的音乐老师。她告诉记者,自己在读书的时候就爱参加集体活动,虽然现在工作了,但下班后还是经常喜欢跟一大帮人去玩。
“我的同事中大多是中年人,我的爱好不太符合他们的口味,而周末找朋友也很难凑齐人。”为此,李莉在网上建立了“K歌王”、“登山之友”等多个版和群,拉来一大帮同城的年轻“粉丝”:他们大多来深圳不久,精力充沛但缺乏交友渠道,希望通过聚会形式,“多认识些朋友,以减轻孤独感”。
“开始并没想过赚钱,纯粹是喜欢玩而已。”李莉笑着说,创办版块伊始,她发布了一个“周末集体爬梧桐山”的帖子,有20多位网友响应。“根据预算,要租车、吃饭,还要购买水跟零食,每人先交了50元,最后七除八扣,总共开支是700元。”
“每人可以退15元,本想还给大家的,但网友都说玩得很开心,就算是组织活动的辛苦费了”,于是多出来的300元成了李莉“搞手”生涯的第一份收入。
现在,李莉每周都会循例组织1—2次聚会,而在每年的寒暑假,她更是加大“活动”频率,多的时候一星期有四五场。收入主要来自三个方面:节余的活动费、娱乐场所的提成及广告费等。“一般情况下,一个月常有2000多元的收入。”
通过QQ群、交友网站等平台联络网友进行活动,在年轻人群里日益风行,而像李莉这样的“搞手”也逐渐形成一个新兴职业。
目前多属兼职性质
“单身交友活动,周五晚7点半,山水酒店会所安排‘杀人’游戏,AA制,每人30元,欢迎参加。”在“搞手”较为集中的“约×网”,记者看到网名为“阿杜”的“搞手”贴出的活动征集。
“我是酒店会所的活动推广人员,并不是专职‘搞手’。”“阿杜”告诉记者,由于深圳年轻白领多,他们中有不少人都会参加一些网络交友活动,因此该酒店会所专门提供场地并通过“杀人”游戏,让单身网友可以借此机会交友。
对于每人30元的活动经费,“阿杜”坦言并不是收入的“大头”,其报酬主要来自“会所的提成”。
与”阿杜“等大多数兼职者不同,“Jam”是目前深圳的专职“搞手”之一。“我非常喜欢唱歌,并在去年开设了自己的网友俱乐部,当时只是出自喜爱,想找帮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玩。”
经过几次活动后,他发现网友参与性很高。并且除活动费节余可以“落袋”外,加上杂七杂八的提成,总体算起来“收入还不错”。于是今年春节后,他就放弃了以前从事的销售工作,“下海”在家专心做起了这份职业来。
“这个行业刚处在起步阶段,因此大多数‘搞手’还是兼职的,他们都有自己的职业”。“约×网”的创始人Eric认为,初期的“搞手”们只是某项活动的喜爱者,在寻找志趣相投的伙伴中,伴随着市场经济利益,“专职者也慢慢出现了”。
目前,仅在“约×网”就有10多万的注册会员,网友们成立了“泡吧”、“美食”等上千个活动俱乐部,保守估计“搞手”应有百来人,专职的“至少也有好几十个”。
七成网友 知道“搞手”
为了解网友对“搞手”的看法,本报与奥一网合作,发放了相关问卷调查,在一周的时间内共收到1016张有效投票。统计结果显示,有半数以上人曾经参加过网友组织的活动,对于“搞手”策划的活动,普遍认为只要活动组织得好,可以考虑参加。而六成人则表示支持“搞手”成为固定职业。
“搞手”能否专职?六成人支持
尽管职业“搞手”在深圳还是新生事物,但有七成多的人已从各种渠道听说过此职业了,其中不少人甚至还表示“非常了解”。对于“搞手”组织的活动,55%参与调查的网民认为“如果活动组织得好,可以考虑”,而也有31%的人觉得“商业味道太浓”而选择“不去”。“我们经常出去玩的人都是选择AA制的,这种娱乐加入了商业味道,就没意思了!”有奥一网友这样留言。
那么“搞手”能否成为一种固定的职业呢?对此,38%的人表示不能接受,理由是“不应该成为赚钱的行当”,但62%的人则认为“只要合法,可以支持”。
网友“37度ice”认为虽然他之前参加的活动属于免费类型,但对于职业“搞手”,他还是“持赞同意见”。“毕竟这是一个新兴职业,也是从广大网友中‘诞生 ’的,而且他们组织活动时也非常辛苦,要做许多前期准备工作,也需要一定的社会交际网,因此这个新职业何去何从,应让时间去证明。”
“搞手”可否提成?四成人同意
组织活动一般会事先说好费用,但活动后常会有剩余经费,该如何处理?对于这种情况,投票的网友大致给出了三种意见。其中近三成人觉得“可供组织者支配,作为他们的辛苦费”。
“毕竟策划或组织活动需要花费心思,不但要想活动方案,有时还要上网查一些可供大家玩的娱乐游戏,同时也要做召集人员、预定场地等联络和组织工作等,这些事情看似很简单,但是实际上很琐碎,也有支出。而活动聚会剩下的钱本来就不会太多,给组织者作为补贴,这并不为过。”大学期间常替同学组织活动的刘洁说。
但也有几乎相同比例的人认为“应列出财务支出细目,剩余费用应退回给网友或供下次活动使用”。另有四成左右人则觉得“组织者可事先跟网友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