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普爵士从未像摇摆乐般广为流行过。与Benny Goodman的家喻户晓相比,1955年Charlie Parker去世时还是名不见经传,不过在爵士乐史上,Parker的地位无疑重要得多。此外,一些摇摆乐唱片还曾有过高达百万张的销量,这方面波普爵士更是望尘莫及。对此现象,大家有多种解释,不仅涉及摇摆乐和波普爵士本身的区别,而且还形成一些观点有助于我们从历史的角度来解释为何波普爵士受众较少的原因。
波普爵士乐流行不开的原因之一在于乐手们演出时表情严肃,除一些忠实的爵士乐迷外,对大多数人来讲构不成吸引力。因此在视觉方面,波普比摇摆乐要逊色好多。大多数的摇摆乐队都配有歌手,或者舞蹈演员,波普爵士恰恰相反,这两者都没有,舞台效果不够炫。要欣赏波普爵士,人们只能专注倾听,没什么好看的。 与摇摆乐相比,影响波普爵士流行的另一因素在于鲜有歌者。没有歌词、没有靓丽的歌手可看,更甚者,听众只能紧随无词的旋律,这让波普爵士显得过于抽象,鲜有乐趣(以往的传统是歌手比器乐演奏者更受欢迎,相对于纯粹的器乐演奏,人们更喜欢歌曲,因为当歌手演唱时,大家总觉是对其面对面倾诉。此外,歌词是一种语言形式,更易为表演者和听众接受,而器乐演奏,作为另一种语言形式,换句话说只为少数听众所熟知。即使以语言形式本身来讲,演唱也比平时的讲话更容易打动人。人们对人声的熟悉程度超越一切乐器,同时,正由于此,有人声成份的音乐必定比纯器乐演奏容易流行得多。)
纵观音乐史,听众还是喜欢简单些的音乐,进一步说,即音乐走向可以预见的,他们尤其喜欢那些主题旋律可以跟着哼唱的、易于记忆的乐曲。与摇摆乐相比,波普既复杂又充满不可预知性,而且现场表演时,众多曲子的主题旋律也令听众难以跟上。事实上,大多数波普曲子都异常复杂,以致听众即使对部分曲子相当熟悉,也无法跟得上。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这儿所说“波普爵士的复杂和不可预知”指的不仅是独奏同时也指伴奏。这一点可以用来解释为何某些摇摆爵士的即兴也异常复杂,为何仍受到欢迎,原因在于其伴奏相对简单。摇摆爵士的钢琴、贝斯、吉他和鼓部分是十分稳定的,换句话说,波普爵士的节奏组则不太有规律,因而显得不可捉摸。自上世纪四十年代开始,鼓手就开始跳出其伴奏的角色,为音乐带来越来越多的惊喜。综上所述,四十年代爵士乐继续往前发展,而听众却部分由于日益复杂的即兴独奏和逐渐不可捉摸的伴奏节拍而减少了。 人们不愿随着波普音乐起舞也是导致其无法流行的一个重要原因。波普乐队有时也为舞会伴奏,不过他们这方面的机会越来越少,听众去看他们演出一般纯粹是为了听。说起来有些匪夷所思,人们确实可以随着波普爵士起舞,因为其节奏稳定、活力四射,不过光有这些可能还不够,也许是以下几个因素造成人们不愿随之起舞:
1、波普快速的节拍吓跑了许多舞者。 2、波普的节拍不够简单,它必须更为明显,如摇摆乐一般。 3、波普的编曲没有提供足够的反复段落,以使舞者跳起来更舒服些。 4、一般起舞前,听众总希望能听到一些吟唱的旋律,可以使人兴起。 接下来四点是关于爵士即兴对普通听众而言为何过于抽象的探讨。第一点,与普通听众之前所听到的音乐相比,大多数波普爵士的旋律和即兴演奏几乎与之没有相似处(我们可以听一下SCCJ中收录的Dizzy Gillespie作品“ShawNuff”或Charlie Parker作品“Ko-Ko”,而后扪心自问流行音乐又是怎样的?)。而相似处越少,对听众来讲就越抽象;引申开去,没有相似点,听众就跟不上;听众跟不上,这种音乐就显得越发抽象。因此,过于抽象的东西受欢迎程度低,这是条规律。

造成波普爵士抽象的第二点在于其即兴与主题旋律之间的联系很弱,这会使很多听众兴味索然。他们原指望着即兴演奏是由一熟悉的主题旋律之变奏构成,而且如歌手般将这主题反复玩味,或者就像某些受欢迎的乐手那样“翻奏”当下的流行歌曲。因此,一些听众会很尖锐地提问:“为什么没有旋律?”,还有一部分则始终坚持,在爵士中即兴本身就该是旋律(这些观点其实也是老生常谈了,无主题的即兴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Louis Armstrong和Sidney Bechet时期就开始了,只是到波普爵士时代,大量涌现且变化更为剧烈而已)。
导致波普爵士抽象的第三点是由爵士乐专家Harvey Pekar提出的。他注意到在一场典型的波普演出中,没有任何聆听经验的听众很难体味即兴独奏与和声之间的微妙联系。他的观点实际上是一种假设:听众对独奏与和声之间的联系总存在着某种特定期待,他们会意识到这种联系的存在还是缺失。而Charlie Parker和Dizzy Gillespie却以打破了独奏与和声之间这种“传统”而著称,从上述假设的角度来讲,他们比其前辈乐人们要不流行得多。换句话说,波普爵士乐的独奏与和声之间的联系令人“陌生”,而这种陌生也影响到这种音乐的流行。
波普爵士不流行的第四个症结在于即兴演奏缺乏“包装”——某种外在优势(与之相关的还有即兴演奏的冗长和无处不在)。在了解和欣赏波普爵士之前,听众首先会发现在摇摆乐时代,爵士乐团常见的人员编制在十到十六人,而波普却只有四到六人。其次,任何时代的大乐队都倾向于采用相对细致的编曲。摇摆乐时代的编曲有一个典型手法,即使用“Riff(重复的旋律或节奏段落)”来框住即兴演奏。Riff通常出现于即兴演奏的前后,它们打断冗长的即兴独奏,因此为听众提供一些“参考”(独奏与和声、主题旋律的联系),这一点对那些刚接触即兴的听众尤其有效,当他被汹涌而来的陌生旋律以及不可预知的音乐走向弄得晕头转向时,Riff绝对是不断出现的救命稻草。一般给即兴伴奏的Riff简洁而通俗,在每段即兴独奏结束后出现,听众有一种熟悉的回归感。因此在摇摆乐中,即兴相对比较容易理解些,听众只是间歇性地面对那些陌生的旋律(我们可以拿SCCJ中收录的Count Basie作品“Taxi War Dance”和Dizzy Gillespie作品“Shaw Nuff”来作个比较)。在波普爵士中,情况恰好相反。音乐家通常只是预先构思一个引子、主题和尾声,接下来充斥三者之间的全是连绵不绝的即兴。换句话说,在摇摆乐中,即兴较少,编曲成份较多,而波普爵士反其道行之。当伴奏大幅削减,即兴独奏自行其是,听众就很难把握,因此,波普爵士的流行性比摇摆乐差了好多。

摇摆乐的另一“外在优势”是听众们可以在大量广播节目和唱片中接触到。这主要是因为摇摆乐运用编曲和谱例的缘故,而且其大部分伴奏都是固定的,从而方便于再现或重新演绎;而波普爵士侧重即兴,在现场演奏中追求的是和声乃至独奏回回出新,无法做到这点。这个因素对音乐的流行与否起到重要作用,我们假设同样的一批音乐家以波普和摇摆两种不同风格演奏同一首曲子,最后的结果肯定是听众更易接受摇摆风格的乐曲。因为他们很可能通过(广播唱片)等多种媒介早已对这首摇摆风格的乐曲“耳熟能详”了,无疑会觉得更为亲切些。波普爵士的现场少有重复演奏段落,这也给听众造成许多障碍,使其不如摇摆乐流行。
不过,上述分析也并非无懈可击的,我们此观点区分波普和摇摆乐的受众面大小,实际上预设了一个前提:爵士乐迷们的聆听水准都足以跟得上即兴演奏的变化。而很有可能的是相当一部分摇摆乐迷只欣赏摇摆乐中的非即兴部分,部分喜欢波普爵士的乐迷也只能从整体上把握波普爵士,并不能领会即兴演奏细节处的微妙。当然,这些纯属听众个人体验,我们永远无法确知。因此,如此讨论来讨论去,结果无非还是证实了“爵士乐因其抽象而难以流行”这个总观点。
回顾商业上获得成功的几支波普乐队,诸如The George Shearing Qunintet、The Modern Jazz Quartet以及The Charlie Ventura Boptet,我们可以进一步得到确认。就这三支乐队的作品来看,它们在即兴独奏中间频繁插入经过精巧编曲、完美排练的乐段;其次,大量使用简洁、悦耳的旋律,这在同类乐队中十分少见;再次,它们的演奏曲目中包括众多妇孺皆知的流行曲;此外,The Charlie Ventura Boptet还有拥有Jackie Cain和Roy Kral两位歌手,The Modern Jazz Quartet的即兴演奏都要较同行的更为简单易接受。这说明两点,第一,尽管波普爵士不甚流行,仍有少数乐队和唱片获得了商业上的成功;第二,这些成功的范例无一不是吸取了前面我们所分析摇摆乐的成功因素。此外还有一些例子可以进一步佐证,Charlie Parker卖得最好的唱片是其与管弦乐团的合作录音,经过编排重新演绎一些家喻户晓的曲子;Stan Getz的热门作品“Moonlight in Vermont”、“Desafinado”和“Girl From Ipanema”也都是些易于哼唱的曲子,而“Girl From Ipanema”可说是结合流行元素最成功的典范,其一,它有人声演唱部分,其二,它是Stan Getz音乐生涯中销量最大的唱片。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各种风格的音乐在流行程度上的差异部分归结于其不同的表演形式以及它如何处理音乐基本元素的。对比波普和摇摆乐的流行程度,表演形式是与之相关的,这包括乐队的构成、即兴与反复段落的多寡、即兴的外在形式和是否有演唱出现。而谈到音乐的基本元素旋律、和声以及节奏,在波普和摇摆乐中处理的手法也是不同的。波普的演奏音域更高、速度更快、技巧更为复杂,且旋律和伴奏的变化也多。其次,波普的和声丰富,和弦转化频繁,而且旋律音和伴奏和弦之间的关系也更为微妙。纵观整个爵士乐史,波普爵士与摇摆爵士的差异同样也可以用来解释爵士乐与流行音乐的区别。为此,在所有美国土生土长的音乐类型中,爵士乐始终是受众较少的,而原因也即前面提到的表演形式和对音乐基本元素的处理。

然而,自打波普出现,爵士乐就超越了普通的美国流行音乐,上升至古典乐同样高的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讲,爵士乐成了一种艺术音乐,它的表演需要高度专业的技巧,而其流行程度也变得有限。在与美国流行音乐同步的发展过程中,爵士乐始终处在一个精英地位,因其需要特殊的技艺,尤其是高超的即兴创造力。不过,唯有波普升华了这种倾向,而且使得爵士与美国流行音乐的主流分道扬镳。此外,有一点不论何种类型的爵士情况都一样。乐迷喜欢一种风格,那纯粹是喜欢而已,即使是波普爵士乐迷们也不见得能跟上每一个音符与和声的变化。对于成千上万的爵士乐迷而言,他们喜欢一种类型的爵士多半是喜欢这种声响,而不一定懂得其中复杂的音乐构成以及历史重要性。爵士乐迷中音乐家的成份要多过流行乐、摇滚和乡村音乐,然而这些音乐家也不是完全能从技术上理解每一个即兴独奏乐手。音乐家对音乐潜在的复杂性能有更深的理解,不过这种理解也必须建立在他对这种声响效果的兴趣以及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去聆听(对于欣赏传统爵士、现代爵士或其它风格的音乐来讲,不求甚解是乐迷入门的一个必备条件,不过,如能具备一些音乐基本知识无疑会加深听众对音乐本身的理解)。 现代爵士延续着传统,对流行音乐和古典音乐产生影响,但它也为爵士音乐家们辟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路,而且也拥有了一小撮固定的听众。波普是之后一系列爵士乐风格的始作俑者(这在后面的章节还会提到),然而这些风格的流行程度依然有限,直到上世纪七十年代,爵士-摇滚的融合大潮才又给爵士乐带回数以百万计的新听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