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80后”,想学人家看场子收保护费,纠集了几十名体校在校生,冒充“黑社会”,上演了一幕令人啼笑皆非的黑色幽默剧。
近日,4个年轻人被南京玄武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了刑。
酒吧来了不速客
小王是南京1912街区某酒吧的服务员。他记得去年情人节前后,酒吧的营业额突然掉得很惨:“平常每天都有几万元生意,可那几天连2000元都达不到。”
春节连着情人节,本是酒吧经营最黄金的时段,这家酒吧为何却在此时跌入“冰冻季”?“突然来了一伙不速客,少的时候十几个,多的时候几十个。”孙先生是酒吧经理,也是整件事的直接经历者和处置者。
“一连好几天,他们天天开门的时候来,打烊的时候走,让我们几乎开不了张。他们不吵也不闹,来了一人一张桌子坐下,点一瓶啤酒嚼—整晚。其他客人进来,他们就有礼貌地打招呼:“这儿马上要打架,去别处玩吧。’客人一听,扭头就走了。”
事情在情人节后第4天惊动了警方,孙经理实在不堪其扰,终于报了警:“近期有一伙人到我们酒吧占座位、赶客人,严重扰乱了酒吧的正常经营,快来看看吧。”
50余名民警立刻在酒吧附近蹲点守候,于当天深夜当场抓获了16名在洒吧捣乱的年,轻人。
清一色的“80后”
带回派出所的16个年轻人,居然是清一色的“80后”。除了为首的4个人,其他的全是体校在校生,有的还是校足球队、棒球队的主力队员。
学生们对整件事并不太清楚,都说是被朋友喊来帮忙“占场子”的,好像是酒吧得罪了“朋友的朋友”,想让酒吧没法做生意。
“朋友的朋友”指的就是小航,曾经也是体校的足球队员,现在是21岁的无业游民。整件事其实都是他一手策划的,但他的目的显然并不是“让酒吧法做生意”这么简单。
“之前他来找我谈过很多次,说是要帮我们酒吧‘看场子’,每月要收3000元保护费。”孙经理谈起事情经过依然很气愤,说那个小航一边安排人在酒吧里捣乱,一边把自己约到附近的茶社里“谈判”,言语间少不了威胁和挑衅:活脱脱像个“黑老大”。
谈不拢就要打架
孙经理是个生意人,知道“和气生财”,他强压怒火,和对方好好地谈:“3000元是不是太多了?1500元行不行?”。
对方却冷笑:“不答应?我叫你每天1000元生意都做不到,信不信?”
第一次“谈判”没有结果,小航那伙人依然天天来,还时不时地把孙经理喊到桌边:“我们来玩,照顾你生意,你都不请我喝酒啊?”
孙经理无奈,只好陪着笑脸,替他们点的数千元酒水签单,免费。
“谈判”在继续,但总是没有结果,惹得小航火大。他终于在情人节次日,决定要和一些帮酒吧忙、看不惯自己昕为的人“打架定输赢”,并定下“打输了我走人,打赢了3000元保护费一分不能少”的约定。
当晚,小航便纠集了30多人,分乘近10辆出租车“携刀带棍”赴约。幸亏孙经理及时打电话表态“愿意继续谈判”,自觉挣足了面子的小航才通知大家掉转车头,作罢。
占座位并不犯法?
法庭上,4个人站成一排,4张年轻稚气的脸被黄色号衣映衬得有些灰暗。除了小航,其他3人都懊恼地垂着头,觉得自己被小航骗了。
这一点小航也承认,因为他在策划这件事的时候确实撒了谎:“我骗他们那个酒吧没有看场子的,正好去弄点保护费花花。还让他们找点人来帮忙。”
事实上,酒吧有没有“看场子”的,小航并不知道。用他自己的话说,他盯上这家酒吧,是因为酒吧的保安惹他生气了:“一次我带女朋友进去玩,面的保安老跟她套近乎。我就想报复,顺便弄点饯。”
尽管请了律师,小航在法庭上一直在替自己辩护:“我们没有闹事,更没有打架,没有不准其他客人进来消费,那些客人都是自己走的。孙经理不肯露面替我们签单后,啤酒都是我自己掏钱买的,我还一直提醒他们不要弄坏吧里的东西。法律没有规定一个人不能坐一张桌子吧?”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航等人“无事生非、强拿硬要,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此外,那场没打起来的架也被法院认定为小航等人“出于逞强争斗的目的,纠集多人进行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据此,这4个“80后”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至1年3个月不等的刑期。(玄刑 毛蕾) 编辑: 钱芳